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内容:拟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医院,以下简称“我院”)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代理业务。本次为合作意向遴选,我院有具体项目需要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时,将在本次遴选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中选择。中选后,双方签署委托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委托代理函按采购项目一事一签。
2. 代理范围:我院拟需要委托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非政府采购项目。我院委托的项目金额不等,项目规模不均匀,委托时间分布不均匀。对特殊要求的项目,我院可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自行委托非中选人承担。
3. 拟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数量:3家,备选采购代理机构数量:2家。******委员会综合评分,排名前三且综合评分不少于70分的有效应选人才能成为本项目中选人(注:备选采购代理机构为综合评分第四名、第五名)。负责我院货物、服务、工程等的采购代理事项。
4. 服务期限:本次遴选为合作意向遴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作期限3年。我院与中选人签订委托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我院对中选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如一年服务期满达到年度综合考核要求,则继续执行下一年协议。如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未达到考核要求,则相应不再执行下一年协议;或中选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能继续履行约定条款情况时,我院将按备选名单顺序填补中选代理机构。
在服务期内,如现有入围中选人数量无法满足我院需求,我院有权再次组织遴选增补新的入围中选人。若我院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应选人资格要求
1. 应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应选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
2. 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应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5. 在近三年内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以上行为)(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6. 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提供应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8. 应选人应有广州地区卫生系统单位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代理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协议等)。
三、响应文件获取及送达方式
1. 符合资格的应选人应当在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通过******医院官网-招标采购栏(网址:******/ywgk/zbcg.htm)方式获取遴选文件。
注意事项:
请应选人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件(******7@qq.com)到我院,并注明应选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应选人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应选人自行承担。
2.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下午2点30分。
4.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4号卫职院1号楼13楼会议室
5. 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遴选人名称:******医院
遴选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
联系人:龙老师 吴老师
电话:****** / 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04号卫职院1号楼1104室
邮编:510180
6. 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