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湖镇乡村振兴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项目—达民村土地整治项目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菱湖镇乡村振兴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项目—达民村土地整治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本次发包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达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公开发包。项目编号为******4。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本工程为菱湖镇乡村振兴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项目—达民村土地整治项目。本项目位于南浔区菱湖镇,项目总建设规模约1261亩,建成后连片耕地约995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约287万元。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包企业。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发包文件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CA锁办理:******/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33-a371-a0ba******a&CategoryNum=010007。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09时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以下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达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达民村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瑞西路1172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发包监督小组: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达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监督小组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达民村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 话:******00
CA锁办理电话:******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质疑、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竞包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发包人在定标前对拟承包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 |
3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竞包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
2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
4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
5 | 本工程拒绝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发竞包)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竞包)、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承包)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竞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