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厨房油烟净化及局部通风材料询比采购招标项目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厨房油烟净化及局部通风材料询比采购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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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日12时至2024年11月4日12时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厨房油烟净化及局部通风材料询比采购招标项目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278760元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8296.4元
标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不锈钢槽 |
|
个 |
44 |
30514.52 |
不锈钢铣槽含水龙头及配套软管等附件。含税金(13%)、深化设计费、运费、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装卸费、相关措施项目费等一切完工场清的相关费用 |
厨房油烟净化及局部通风设备 |
|
套 |
9 |
247781.88 |
合计 |
278296.4 |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FJ分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