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683-XM001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11包—第20包为教科文科、农业科、社保科、资产管理科等其他科室提供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清单和控制价复核、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非工程预算等造价咨询服务。第21包—第22包为各科室提供财务决算等财务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1年,1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人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第11包至第20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以前取得的可不体现分级,2019年及之后取得的为一级)。
(4)******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24 至 2025-07-3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联系方式:王悦,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西路东郎文创8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曹淑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淑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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