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工作船舶监测及组合惯导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FA******842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工作船舶监测及组合惯导设备采购
******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数字航道升级改造工程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标段项目工作船舶监测及组合惯导设备采购内容包括40米级钢质巡逻船(沃尔沃主机)、30米级巡逻船(康明斯主机)、30米级航标船(康明斯主机)、20米级航标船(斯泰尔主机)、20米级航标船(上柴6135)、17米级钢质巡逻船(沃尔沃主机)、17米级玻璃钢巡逻船(沃尔沃主机)、17米级玻璃钢巡逻船(康明斯主机)、溢油(污油)回收船(康明斯主机)、特种作业船(潍柴主机)、绞锚艇(康明斯主机)、工作船(维柴主机)、工作船(康明斯主机)、电动船、船闸工作船(康明斯主机)及测量船(沃尔沃主机)工作船舶的监测系统改造、船载视频终端、相关软件(机务管理系统、机舱设备远程监测船载系统)、组合惯导的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工期:(1)供货周期,收到正式订货通知后30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项目地;(2)整体工期,总工期为2个月,该日期为暂定日期,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和业主需求进行调整,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质保期:质保期1年,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以及因卖方因为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公司财务出具的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并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应为主要报价产品(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商证书和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必须至少完成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2)合同内容应为工作船舶监测、内河航道信息化、水利枢纽设施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类合同;(3)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清单内容页、总金额页);(4)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5)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核心成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须持有高级职称证书,1个或以上工作船舶监测、内河航道信息化、水利枢纽设施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类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如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出具截止到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个或以上工作船舶监测、内河航道信息化、水利枢纽设施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类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其它相关证书。
4.6 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企业近三年无失信记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项目工期、质保要求、保密、安全、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废标。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4.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仍被列入交融智链网黑名单企业的投标。
4.14本次投标最高限价含税368.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4.15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步骤:
需要在中交供应商门户(************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凭登录帐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标书获取方式:
线上购买标书,标书费用到账后,方可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标书。
标书费:500元整,支付方式为电汇。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标书费(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第三方代缴,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邮件给招标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
标书费收取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东大桥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到账时间:2025年6月12日16:00时之前。
备注: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须在备注栏处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书购置费。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16: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的方式进行: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4:00时
线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交融智链网完成线上报价;投标文件应包含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文件(WORD格式)。
6.2逾期未在交融智链网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14:00时
开标地点:腾讯视频会议
开标形式:腾讯视频会议
会议室号:197-616-228
会议密码:678954
后期视频会议信息如有调整,将以补遗形式进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出席线上招标会议,并在线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纸质版原件。
(2)凡是参与本项目线上招标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招标会议。为保证准时开启开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3)报价金额,以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为准,如果投标文件报价与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不一致,以线上电子表格报价为准。
(4)后续如有变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或开标方式,将以补遗文件形式通知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融智链网(******/)上发布。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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